随着孕期女性体内激素水平的变化和胎儿的不断成长,湿疹、妊娠痒疹、妊娠疱疹在准妈妈们身上都比较容易发作。轻者可令患者瘙痒不止,重者可造成婴儿胎死腹中,因此千万不可小视。接下来就由曲江妇产医院专家给您讲解孕期皮肤病 不可小视
  一、可能造成胎死腹中的皮肤病主要有以下几种。
  1、妊娠痒疹
  好发于妊娠3~4个月。全身散布多数小结或丘疹,伴剧痒,夜间尤甚。搔抓后常有表皮剥脱及血痂等继发性改变。
  一般于产后3周内自行消退,遗有暂时性色素沉着。但下次妊娠仍会再发。皮疹严重者可有死胎出现。
  2、妊娠疱疹
  通常发生于妊娠3~6个月时。开始有全身不适、发热、皮肤发痒等症状,数天后可出现红斑、丘疹、水泡等损害,往往聚集成群,呈环状排列。泡破后结痂,愈后留下色素沉着。在妊娠期中,病情往往反复减轻或加重。有时可伴有蛋白尿和血尿。
  一般在分娩前后皮疹开始消退,有时直到月经再来时才痊愈。此病对母亲一般无危险,但死胎、婴儿先天性异常和新生儿死亡率可高达50%。
  3、疱疹样脓包病
  常发生于妊娠期及产褥期孕妇,是一种少见的急性危重皮肤病,常突然发生。开始时成群的小脓包发生于成片的红斑上,以后脓包陆续出现,常排列成环形,脓包干涸后结痂,但其边缘可有新脓包发生,严重者可波及全身,病人有寒颤、发热、谵妄等全身症状,也有呕吐、腹泻及蛋白尿等。血钙含量往往降低。孕妇常发生流产、死胎或婴儿出生数日后死亡。幸而治愈者,下次妊娠时也易复发。
  温馨提示:在妊娠期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清洁卫生,做到勤洗澡、勤换衣。洗澡时比较好是淋浴而不是盆浴。注意营养的全面摄入,均衡饮食,规律作息。一旦发现自己患有皮肤病,应立即到医院检查治疗,切不可盲目自治。一般情况下,妊娠妇女应定期到医院检查身体,这样,不但有利于自身的健康,更有利于胎儿的安全。如果您哪里还有不清楚的地方,可以登录网站进行咨询http://www.85383838.com或拨打曲江妇产医院咨询电话029-8538383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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